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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 納涼魚兒 - 如有侵權行為,請告知,馬上下架


這本書早在二年前讀過一遍,最近忍俊不住又拿出來回味。 

手上這本是簡體版,起初有些字還無法辨識,但越看越有心得,已能把簡體中文當成繁體中文來看。書的紙質薄薄的不是很好,摸起來卻很舒服,挺喜歡這樣的質感,聞起來也有特別的書香味。 

余華創作出許三觀賣血記有一段緣由──他和他父親在某次的電話中提到某個他們共同認識的人,而那人領導過一次輝煌的集體賣血旅程,因而促成了許三觀賣血記這本小說的誕生。 

故事中的主人翁──許三觀──只是一間絲廠裡小小的送繭工,看似平凡的人生其實卻不凡,他歷經了人民公社、大躍進、大煉鋼到文化大革命的時代。他的時代背景及當中故事糾葛難以用三言兩語帶過,於此不多贅述,僅就賣血歷程說上一說。 

許三觀的賣血初體驗,緣起於隔壁村的大方和根龍要去城裡的醫院賣血,恰巧遇上了許三觀,基於嚐鮮,為了證明自己的身子骨強壯,加上賣一次血可以掙上三十五塊人民幣,所以他跟著那二人到醫院裡賣了血,掙得的賣血錢還讓他娶了人稱「油條西施」的許玉蘭! 

第二次,為了大兒子一樂把方鐵匠兒子的頭打傷的事,方鐵匠上許三觀家門討醫藥費討不到,幾乎把許三觀家搬光了,為此,許三觀又去賣血,賠了醫藥費,贖回了所有的家當。 第三次,是為了一個叫林芬芳的女人。林芬芳的腳受傷,許三觀去探視她,竟然忍不住一時的情慾佔了她身體。在回家路上恰巧碰上了第一次帶他去賣血的大方和根龍。由於心裡對林芬芳有歉疚,於是,他又去賣了一次血,用賣血的錢給林芬芳買了肉骨頭、綠豆、黃豆、菊花,算是報答了林芬芳。為了此事,林芬芳的丈夫氣沖沖上了許三觀家門,同許玉蘭怒斥許三觀強姦了他的女人……,這醜事自然又是鬧得滿村風雨。 

第四次,為了要讓在荒年裡連吃了五十七天玉米稀粥的家人吃得好一些,在生日過後的第二天,許三觀又去賣血,用賣血錢帶著許玉蘭和二樂、三樂兩個兒子去勝利飯店吃麵條,唯獨不帶一樂。一樂九歲那年,許三觀才知他並非自己的親骨肉,對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的許三觀,不願把賣血掙來的錢花在一樂身上。

第五次賣血是為了巴結二兒子二樂工廠裡的生產隊長,好讓二樂能早點調回城裡幹活。 後來為了給得肝炎的一樂治病,許三觀又幾度去賣血。一樂雖不是許三觀的親生兒卻是他打從心底最喜歡的孩子,是故,即使事實是如此不堪,許三觀終究還是把一樂當成視如己出的真心對待。為了一樂的病,他在趕往上海醫院的路上,用賣血來籌措龐大的醫藥費,為此,他堅持15天就賣一次血,差點兒連命都賣掉了!這幾次的賣血,最為悲情,也讓人見識到許三觀無私的偉大父愛。 

再來說說在這本書裡也是個絶妙人物的許玉蘭。 

自從她嫁給了許三觀,只要和許三觀吵架了,就會坐在自家門檻上,拉開嗓子開始哭天喊地,此舉不但外揚了家醜,也常惹得鄰居笑話不已。在文革時代,許玉蘭被何小勇強暴生下許一樂一事傳開後,不幸成為被批鬥的對象,她的三個孩子也因此受盡了其他小孩的譏諷。許三觀是有情有義了,每天中午都會給被剃了半邊的頭,身上掛著一塊寫著「我是妓女」的木板,垂著頭站在凳子上罰站的許玉蘭送飯,在這裡也可以看出許玉蘭是個堅忍的女人,她終究是捱過了文革的批鬥! 

許三觀的一生中從沒為自己賣過血,已年過六十的他,為想回味以前賣血後必得吃的炒豬肝和黃酒,他決定為自己賣一次血,所以又去了當年每次賣血去的那家醫院。但景物依舊,人事已非,血頭換成一個毛頭小子在當。毛頭小子看到許三觀不但嫌他老,還污衊他的是豬血,只配當成油漆來塗牆。這讓許三觀的自尊大受打擊,他感到自己老了、沒用了,他坐著,哭了。最後許三觀還是和許玉蘭一起去吃了炒豬肝。在餐館裡,許三觀滿腹牢騷的說:「這就叫屌毛生得比眉毛晚,長得倒比眉毛長」。這句話若用來形容目前社會現況倒也貼切。 

許三觀靠著賣血渡過人生中一個接一個難關,即使命運是如此多舛磨難,求生手段是如此的激烈,但仍能讓人感受到其中博大的家庭溫情。 

看許三觀賣血記,最為吸引我的並非那一次次的賣血經歷,而是小人物迫於經濟窘困的無奈,為生存努力奮鬥的寫實。看看我們的雙親,看看我們周遭那些為生活、為三餐辛苦打拼的市井小民們,日子再怎麼難過,為了存活下去,還是得咬緊牙關、勒緊褲帶來戰勝命運中的每一波驚濤駭浪,這樣的精神讓人感佩又感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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